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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林昭案卷的真相

[编者按:彭令范女士,林昭的胞妹,其文详尽展现了林昭案件历经两次复查终获平反的全过程。通过阅读此文,我们方了解到,主导林昭案件平反的上海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关子展,竟曾是彭令范在上海第二医学院的资深领导。若无此际遇,林昭恐怕还需历经重重波折,方能洗脱“精神病”的指控。]

彭令范女士现定居于美国。1979年2月28日,我收到了北京大学党委转来的关于我姐姐林昭的右派分子身份改正通知。在那一刻,我意识到有必要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对林昭所受的反革命罪名及死刑判决进行复查与平反。同时,我也必须着手为我母亲许宪民(1908—1973)所背负的“反革命分子”罪名进行昭雪。

母亲受到牵连

在“文革”前夕,我的母亲担任着民革苏州市委副主任、市政协委员、中国民主同盟的盟员、苏州市汽车公司的副董事长以及苏州公共汽车公司的副经理要职。她在1949年以来的历次政治运动中幸免于难,然而,在“文革”期间,因林昭之事,她不幸被错划为反革命分子,最终不幸离世。对她而言,平反之路漫长而艰难,必须经过更高层次的审批,包括江苏省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以及民主党派中央的核定。

我肩负着为母亲和姐姐平反的双重使命,深知自己必须全力以赴。在那个动荡的年代,我几乎将所有时间都投入其中,撰写了数百封信件,寄给那些我寄予希望能够伸出援手的人。我用微薄的薪水,从上海奔波至南京,再转战北京,四处搜寻与母亲、姐姐有所关联的人士,其中不乏母亲的战友与挚友,更有一些曾是中共党员,在毛泽东离世及“文革”结束后得以官复原职。同时,我也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研究,搜集原始资料和关键证物。在这过程中,没有人愿意伸出援手,大家畏惧触碰这个棘手的问题,甚至包括我的亲弟弟。我孤身一人,全靠自己的努力,唯有上帝始终庇佑着我。

1980年2月10日,我母亲的追悼会在苏州举行,现场聚集了百余人,其中不乏知名人士,诸如孙中山的第八位秘书田桓、台湾裕隆汽车公司老板的胞兄严庆祥等,名单繁多,难以尽述。此外,全国各地也纷纷寄来了百余份唁电和挽联。《苏州日报》对此进行了报道,母亲在文中再次被尊称为“同志”。

第一次复查

姐姐的平反之路充满了错综复杂的曲折,更增添了几分神秘莫测的色彩。1980年8月22日,我收到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寄来的《刑事判决书》(沪高刑复字第435号)。判决书虽然正式宣布林昭无罪,然而其所提供的理由却显得颇为含糊。

一、已依法撤销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1962年作出的静刑字第171号判决,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于1967年度颁布的沪中刑(一)字第16号判决。

二、宣告林昭无罪。

如此,林昭被误划为“右派分子”,错判为“反革命”而服刑,甚至遭遇错杀,三重错误皆源于她被诊断出的“精神病”。我对于这一平反的措辞并不认同,但当时的条件下,所能获得的平反判决唯有如此。鉴于林昭的“精神病”诊断,法院并未返还其家属任何遗物。我曾致信请求归还部分她的遗物——我的目标是她的遗稿——然而,音信全无。

关子展同志于1979年12月30日的上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当选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当我瞥见他的任命公告刊登在报纸上时,我即刻提笔给他写了一封信。

我识关子展。

我与关子展相识颇具戏剧性。

“关院长!”他回答:“我已不再担任院长一职。”我坚定地回应:“不,您永远是我们心中敬爱的院长,我的院长。”那时,他正饱受高血压和心脏病的困扰,只因被视为“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成为当时的重点打击对象。自那以后,我与关院长逐渐拉近了距离,增进了了解。

在探讨医学话题时,他好奇地询问:“你能否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和卓越的医生?”

我说:“当然。”

“我要问您……”

他偶尔会对护士叮嘱:“请通知728(我的病床号)前来探视。”尽管他得以入住他管辖下的医学院附属医院,享受着某种程度的“保护”,却依旧被隔离于外界。身为医生,我掌握着一些“情报渠道”,因而得以向他透露一些敏感信息,或是辗转听闻的传闻(其中有些传闻亦源自权威渠道)。我尊敬他是我们学院的院长,这在常理之中,然而这份尊敬似乎超越了那个特殊时代的常规,或许因此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间并无任何政治动机。我未曾料想,有朝一日他会提供给我如此难以置信、令人惊叹、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援助,这份恩情我将终身铭记在心。

林昭的追悼会

我曾致信关子展数封。首封于1980年8月26日发出,紧随其后的是同年9月2日与9月26日的信件。在信中,我明确提出为林昭举办追悼会的请求,并期望在关子展的领导下,对林昭案件进行重新审查。我巧妙地运用外交辞令,暗示以精神病为由进行平反似乎与事实不符。

倘若非关院长亲自过问,恐怕其他人对于“精神病”的问题不会太过关注,毕竟林昭已经得到了平反。

于1980年12月11日,林昭的追悼会在北京的中国新闻社举行。与会嘉宾包括全国政协副秘书长聂真、北京大学林昭的恩师们,以及来自苏南新闻专科学校、北京大学、人民大学的林昭生前同窗,还有在人大资料室劳动期间结识的刘少奇前夫人王前等,总计百余人。本人妥善保存了追悼会的录音磁带及所有相关资料,其中包括来自全国各地的唁电、唁信以及挽联,共计八十余份。

“唯有你,才能完成这项重任!”这成为了众人对我的殷切期待。

《人民日报》报道“子弹费”。

1981年1月27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一篇题为《历史的审判》的长篇通讯,该文详细报道了林彪、江青集团案的审判情况。在这篇通讯中,特别提到了林昭案件的相关内容。

1968年5月1日拂晓,数名“有关人士”拜访了她的高龄母亲,告知林昭已于4月29日遭受枪决。因被定性为“反革命分子”,林昭家属不得不支付五分钱的子弹费用。这等荒诞之事,堪称世间奇谈!在中世纪,被判处“火刑”的罪犯无需缴纳柴火费,而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被“电椅”处决的犯人也未曾有过电费之负担。唯有在林、江的法西斯统治下,人们竟需为死刑支付费用,这无疑又是一项“史无前例”的创举!或许在未来的某个时刻,我们的子孙后代会对这些难以置信,然而遗憾的是,这一切却真实地发生在我们这一代人的生活中。我们每一个幸存者,都曾因之深感羞愧。

《人民日报》在全球范围内发行,并提供了多种语言的译本。因此,林昭的故事,尤其是那五分钱子弹费的传说,早在1980年代便已在国际上广为流传。我曾在多个地方(如法国等地)发现过对其的提及。

该通讯一经发布,上海公安局便显得十分恼火,“这定是林昭那些记者同学们所为(所写)!”毕竟,陆拂为曾是林昭在北大和苏南新专的两位同窗。

再一次复查

1981年2月10日,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的赵凤岱法官约我进行谈话,当时他担任复查组的组长。他首先询问了我对林昭精神状况的看法,他说:“你是医生,你怎么评估她的精神状态?”“她虽经多次前往上海精神病总院鉴定,却依然被监禁,并未入住精神病院。”我这样回答。赵法官是一位正直的人,我们后来的合作与理解都非常好。有一次,他对我说:“第一次见你时,你的眼神中充满了愤怒。”

1981年3月,陈伟斯先生写了最早关于我姊姊的文章《林昭之死》,发表在上海《民主与法制》杂志上。复查组组长赵先生让陈伟斯看了一房间林昭的档案,只能看,不准抄录,以一天为限。陈伟斯大概是政治系统之外、唯一看到这些档案的人。陈先生是我母亲的同志和朋友(我称他陈叔叔),中共党员、新闻记者,也是右派分子,曾在劳改营被劳教20年。平反后,重新回到新闻界工作。

与此同时,赵先生屡次强调:“我们的院长对林昭案表现出深切关注,并亲自介入其中。” 1981年12月30日,我收到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另一份判决书:

本院于1980年8月22日对该案进行了复查,并依法对林昭宣布无罪。经本院院长发现,原判决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不当之处,因此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一、现决定撤销本法院(80)沪高复刑字第435号、《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1967年度沪中刑(一)字第16号,以及《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1962年静刑字第171号之判决。

二、宣告林昭无罪。

此次复查,一举摒弃了“精神病”的托辞,并对其进行了坚决的驳斥。至此,林昭的平反工作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我并未辜负众人对我的期望。

1982年3月,我收到了赵凤岱先生归还的林昭致人民日报编辑部的信件,共计137页。

我始终未曾向他人透露,我与关院长相识,及其在林昭平反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直至1999年,我在《苏南新专》的“五七年情缘”专刊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我的姊姊林昭》的文章,在其中略带提及此事。如今,自那篇文字问世已过去十四载。是时候将这段过往讲得明明白白。在那个动荡的年代,究竟是谁伸出援手,促成了林昭的平反,并协助她获取了案卷?

我始终未能向关院长表达我的谢意。他给予我的支持,我铭记于心,感激之情难以言表。然而,我深知他怀揣着一位真正共产党人的良知,坚定地捍卫着法律的尊严。

神秘人物的馈赠

1982年春末的一个午后,我院党支部书记告知我:“次日午后两点,你需前往上海公安总局一趟,有人将与你进行交谈。”“具体是什么事?”我好奇地问。“去了自然明了。”“要见的是谁?”我继续追问。“不便透露姓名,只需按时前往,报上自己的名字即可。”

翌日,我抵达了目的地。在报上我的名字后,一名警卫带我至靠近公安总局入口的一间办公室。不久,一位年约四十、面带忧郁的中年男子步入室内,他凝视我约两秒,问:“你是林昭的胞妹?”我回应:“正是。”接着,他开始了叙述。我颇感惊讶,他并未对我提出任何问题。

我必须让你明白,关于你姐姐的情况,我们从头到尾存在分歧。从她在狱中的待遇(注:林昭被反铐长达484天),到最终的死刑判决,再到后来的平反,整个过程都极其复杂,你可能也有所耳闻。由于你姐姐的案子,一些干部失去了职位,甚至身陷囹圄,遭遇了极为凄惨的结局。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不知如何回应,也不清楚为何他会将这些信息透露给我。我并未准备好如何表达,也担心可能说错话,“难道是两个司令部在处理此事?”这是我此次会面中仅有的几句话。

接着,他缓缓说道:“你姐姐的死刑判决,乃是由中央政治局最终定夺。”室内陷入了一片死寂,我仿佛能感觉到空气都凝固成了冰。我们彼此之间,似乎都找不到任何言语可以表达。或许更确切地说,在每一个至关重要的瞬间,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

最终,他言道:“这里有几本笔记本,包括你姐姐的日记和文章摘要。你或许想要保留它们。”“当然,是的!”我回应,“这些是她的字迹吗?”他追问。“没错,确实是她的字迹!”他接着问,“你有什么要说的吗?”“没有,非常感谢你把这些笔记给了我。”我未曾询问他的名字,料想他也不会主动透露。

这正是林昭的三本笔记簿、日记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出处所在。

《战场纪实:公共与后世之见证(1967年2月9日至2月23日)》

《血泪家书致母亲:附血书抗议信(1966年10月4日;1967年10月14日至1968年1月14日)》

《唤起心灵的战鼓,向人类发出呼唤(1967年11月23日至30日)》

《学海泛舟录(1966年1月11日至2月27日)》

我衷心感激这位匿名知情者向我揭露了林昭案的一丝隐秘。他所提供的这些珍贵日记与“课卷”,不仅填补了我对姐姐狱中生活的想象空白,也为研究中国近代史上那些铁腕政治人物提供了关键线索,并指导我们如何深入探究林昭案件的档案。2009年10月,我将这些手稿以及林昭致人民日报编辑部的信件,捐赠给了斯坦福大学的胡佛研究所。

我时常为他默默祈祷,纵使或许他的心灵已无需我的祈求。他身为一位级别不低的公安干部,却依然保持着正直、规范的品格和善良的道德信念。他赠予我林昭的笔记,仅因我是她的亲妹妹,然而,或许他意在让这个世界洞悉某些不为人知的真相,为未来的历史研究留下宝贵的线索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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